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区新增的文松路与万新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云创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壶江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金滨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朗山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双魁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先曙路交叉路口、文松路与演屿高速交叉路口、S209营滨路交叉路口、金港路与仙高路交叉路口、金港路与凤山路交叉路口、金港路与S201交叉路口、金港路与东湖路交叉路口、金港路与仙昙路交叉路口、金港路与西宅路交叉路口、G228凯邦路段1、G228凯邦路段2等违法抓拍设备。对上述路段的车辆闯红灯、违反禁令标识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时间从11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二O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