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市梅花镇梅新村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称号。
梅花镇梅新村位于闽江口北端南岸,总面积0.8平方公里,是福建省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联系点、福州市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示范”村、“福建省信息化建设示范村”、长乐市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示范村和党建“创先争优”试点村、“长乐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近年来,梅新村先后被福建省授予“福建省信息化建设示范村”、福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精品村”、“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安家庭先进示范”村等。长乐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村”、“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拥军先进单”、省妇联授予“优秀妇女之家”,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村”,省级“生态村”和省级“民主法制村”,2013年列入省级“读书倡廉、和谐农家”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典型示范联系村等。
(记者 子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