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努力为社区服刑人员这些‘失足’者,点燃希望之灯。”这是近日获评福州市社区矫正优秀助理员、航城司法所人员林雪芳的肺腑之言。
林雪芳在参加社矫之前,就是一个二级心理咨询师,她认为社区服刑人员只是触犯了法律的人,他们也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她一直将这个理念贯穿于平时的社区矫正工作,通过细心地心理疏导,让他们重拾生活的自信,施某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子。
社区服刑人员施某已年过70,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良性脑瘤。林雪芳在得知该情况后通过多次向法院、检察院沟通了解,得知施某的这起案件事实确定,证据充分,不存在冤假错案的情形。再向村干部了解,施某虽然年纪大,但为人热心,很受村民的爱戴。考虑到施某的案件情况特殊及身体状况,在多次跟市局领导汇报反映情况,最后特批对其免除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教育及免予配备定位手机。后来林雪芳又了解到施某子女均在美国务工,平时生病都是由老伴陪其去医院看病、拿药。子女不在身边老人家心里难免会感到孤独,于是林雪芳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打电话与其谈心,了解他的生活、家庭情况以及生活中遇到的烦恼,还不断开导他,通过一段时间的矫正教育,施某终于明白自己确实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施某目前的身体状况基本稳定,现在的他更懂得怀一颗感恩之心,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林助理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怀孕了。谢谢你对我的教育改造,让我找到自己的幸福。”这是社区服刑人员邹某打给林雪芳的电话。原来,当年才21岁的女孩邹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9年4月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邹某又于2011年9月因患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经批准保外就医。邹某的父母表示愿意担任邹某的监护人,帮助司法所对邹某进行监管。林雪芳在与邹某第一次谈话时我发现,邹某的精神虽然不正常,但她像普通的女孩一样都渴望拥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所以在之后每次的谈话中,林雪芳都像朋友一样鼓励邹某只要认真改过、配合治疗,积极面对生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2014年10月邹某经介绍嫁到鹤上镇青桥村,在个别教育谈话中林雪芳感觉到邹某结婚后心情开朗了很多,不再像以前一样郁郁寡欢,走访的时候,也时常劝慰邹某要与丈夫、公婆和睦相处, 2015年6月邹某在电话汇报的时候告知我她目前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林雪芳交代邹某要保持良好心情,定期到医院检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司法所汇报。施某听了感动地流下泪水:“林协理员比亲人还要亲。”
“作为一个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不懈的努力,挽救感化人的心灵,让社区服刑人员能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重新回归社会,是我最大的快乐。”林雪芳兴奋地说。
(记者 王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