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法院12日下午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称,一年来全省法院落实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高质量发展,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完善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快判机制,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让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重获新生,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2件。服务海丝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2.98万件,编撰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加强诉讼指引和纠纷预防,帮助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保障创新创业创造,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6万件,省法院审结侵害“九牧王”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侵权提高适用惩罚性赔偿,让权利人获得充分救济,让侵权者付出更高代价。
着力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6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2人、省管干部5人;严惩妨害安全驾驶、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一审审结案件1.8万件;完善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宣告20名被告人无罪。
加大解决“执行难”力度,执结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12%、52.34%,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