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6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我省实施教师法办法已颁布实施20多年,建议密切关注国家立法进程,及时跟进启动我省实施办法修订,把近年来我省在实践中总结的成熟经验和制度上升为法规。
这项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方式开展,历时六个月,调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近百个执法检查组、近千名人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总体上教师法“一法一办法”在我省基本得到有效实施,成效明显。针对存在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