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建议加快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步伐,把制定我省养老服务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我省常住人口394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571万人,比上年净增16万人,占总人口的14.5%。据预测,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峰值大约出现在2050年,人数将达到1211.46万人,占总人口的30.37%。我省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影响将持续加深。
“近年来,全国已有江苏、广东等多个省人大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顺应养老服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订出台专门的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已是大势所趋。”报告建议,一方面要立足我省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山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等改革试点的有效探索,把实践中运行有效、群众满意的好做法固化提升为法规要求;另一方面要坚持精准立法,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在养老机构建设、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城乡养老一体化等方面找准难点和痛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以立法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改革创新。
报告还建议,要推动我省全面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发挥我省特有的生态优势和旅游资源禀赋,重点发展养老服务+旅居康养产业,在福州、厦门和武夷山周边建设一批旅居养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