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持续优化政商环境,我区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切实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报道。
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助力长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倡议”。
1.坚定信念、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大爱开明、能拼会赢”的长乐精神。
2.以诚为本、良性竞争,聚精会神办企业,合规合法搞经营。
3.崇廉尚洁、清白往来,做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践行者。
4.合理诉求、理性维权,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困难问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5.积极贡献、服务发展,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回报社会。
6.不行贿,严禁以任何形式拉拢腐蚀、“围猎”党员干部。
7.不趁过年过节之机或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给予党员干部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财物。
8.不邀请党员干部到私人会所、企业食堂、高档消费场所聚会吃喝、娱乐消费。
9.不安排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旅游观光、出国出境等活动。
10.不以聘请任职、帮助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向党员干部输送利益。
二○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