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丫霸!在长乐工作多年,总算有长乐户口了!”“今后,我也是长乐人!”……1月5日,福州“零门槛”落户新政刚施行不久,李某容便成功当场办结户口迁入手续,成为我区首单迁入的市民。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要求,福州市公安局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福州“零门槛”落户政策正式施行。
当天,李某容根据“零门槛”落户政策,户籍从福建省古田县迁入我区,当场办结。随后,其女儿程某茗和儿子程某棱的户口也从古田县投靠母亲并迁入我区,实现当场办结。
据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该局认真组织治安大队、派出所分管领导、窗口民警、引导员、辅警共6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为“零门槛”落户政策实施打好基础。
在此,区公安机关友情提醒,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扎堆办理、排队等候现象,广大群众除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外,也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闽政通”“e福州”等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提前网上申请、提交材料,待公安机关先行审核通过后,再携带与网络申请时一致的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相应窗口直接办理,实现一趟办结。
(记者 姜亮 通讯员 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