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做好我区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工作,近日,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区劳动就业中心、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承办的福州市以工代训政策宣讲会在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召开。
“我们企业的员工可以边工作边学习新技能,还能享受到补贴,真是太棒了。”听完宣讲会的陈女士信心满满地说,自己创办的企业今年因疫情原因运营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但是“以工代训”政策让她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这项政府补贴,解决部分在经营上的困难。
据悉以工代训是让企业职工通过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岗位培训,边工作边提高个人劳动技能。工作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0万元。
“这项政策对企业来说太实用了!‘以工代训’能够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参加宣讲会的其中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疫情期间,企业也面临部分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落实,不仅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更解决了资金难题,让职工一边工作一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更多地解决了就业困难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以工代训的补贴对象一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
受疫情影响
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
中小微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
住宿餐饮、文化旅游
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
行业企业
此类企业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第二类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
中小微企业
此类企业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第三类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
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就业扶贫车间等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
参保企业
此类企业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在政策执行期内,对纳入2019年、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即:《2019年度市本级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0年春节期间稳就业奖补公示企业名单》和《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微困难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不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其中,第一类补贴对象中企业和职工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已在我区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当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二、三类补贴对象中企业和职工需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当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提供以工代训职工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且月工资应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区人社局主动和我们企业对接,在他们的帮助指导下,我们进行网上申报,很快就成功了。有了这笔资金,我们可以进行员工培训,给员工发放补助,大大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相信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帮助下,企业发展会越来越好。”
(记者 王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