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一对年轻人来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在审查证件的时候发现男方1999年出生,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当事人却很不解,说自己网上查询满20岁就可登记结婚了,而且自己虚岁已经二十二岁,达到了婚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了。
那么我国《婚姻法》对法定婚龄的规定是多少?又为何作出这样的规定呢?
1950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的《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1980年我国第二部《婚姻法》对法定婚龄进行了调整,1980年的《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婚姻法》修订过程中也有人提出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我国确定的婚龄是可行的,所以对新《婚姻法》的法定婚龄未再作改动。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结婚年龄的下限,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人的身体和心理才能发育成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并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当事人了解了结婚登记对婚龄的要求。工作人员对其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要在达到法定婚龄的周岁生日当天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区民政局 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