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做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参保率,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全区城乡居民于元月1日起即可缴纳参保费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自2016年7月开始,我区基础养老金待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0元。2016年12月开始,丧葬补助金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2600元。
据悉,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保参人员达到33.95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员达到10.94万人,年发放养老金约1.69亿元,基本实现全覆盖,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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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保障终身可延续
但凡参保居民在领取期死亡的,不仅个人账户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外,而且可以按上个月全区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给予丧葬补贴。
但凡参保居民在缴费期死亡的,个人账户(含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参保居民因出国(境)、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享受无力参保生活保障金待遇等人员需要退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后予以一次性支付,终止保险关系。
(注:申请领取居民保丧葬补助金,需携带死者死亡(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村居办注销手续)
缴费年限
目前,缴费日期截止至每年九月份底,原则上在年满60周岁前缴交15年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鼓励长缴多得:缴费超过15年(扣除中断补缴年限)的参保居民,缴费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变更缴费档次
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变更缴费档次,并将钱存入卡(折)内即可。若年度内已缴费一次,要想提高缴费档次,可在当年9月份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第二次缴费(当年生效)。
(记者 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