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至10月26日,已淘汰标车474辆,完成率96.73%。猴屿乡、梅花镇、罗联乡、玉田镇、湖南镇、吴航街道、文岭镇、漳港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提前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同时,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华能电厂6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强对10家福州市大气重点管控企业的监管。此外,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应用电子执法系统查处无绿标车闯限行,还开展了锅炉专项整治,空气质量得到提升。
数据显示,今年1—9月,长乐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5(福州市平均为3.43),与去年同期(2.86)相比下降(好转)了0.35%,空气优良率为99.63%。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