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8月23日至25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专项行动,对我市富利印刷厂、郑和文印社、殷信印刷厂、马峰印刷广告有限公司等14家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具备出版物印刷能力的印刷企业进行拉网式核查,督促其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印刷品承印管理五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依法经营,遵守好非出版物印刷企业不得承接内部资料、承印前须查验并收存省局或当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严格按照行业印刷质量标准印刷、严禁擅自更改《准印证》核准项目等要求,并要严格按规定缴交样书。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违反规定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记者陈勋 通讯员 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