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金秋助学”是工会17年老品牌,旨在通过工会精准帮扶救助、全程跟踪培养,使困难职工子女“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实现“受助一人,成长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申请时间自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0日
申请对象: 1、已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其中困难农民工须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已建会的村居以上企业)就业半年以上; 2、因大病、残疾、突发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助学范围: 1、2017年考入全日制大学(含大专)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在读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3、就读高中、中专或大专(含2017年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申报材料: 职工本人:困难职工档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困难证明;收入证明;单位申报该职工困难建档(盖公章)的公示;如因病致困的需提交疾病症断书及医疗费用清单证明。
17年录取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费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生职工子女提供:在学证明(学生证);学费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1、乡镇(街道、园区)、系统(行业)申报程序:(1)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父母一方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基层工会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系统(行业)工会审核。(2)乡镇(街道、园区)、系统(行业)工会申请助学名单经审核把关后须提交同级党委研究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并签字盖章后报市总工会研究。
2、市直单位申报程序: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父母一方向所属工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把关再提交同级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并公示后上报市总工会。
3、申报情况核实及公示程序:市总工会将申请“金秋助学”材料核实后抽查走访部分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实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助学金。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