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为做好今年征兵工作,5月26日,市征兵办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开展征兵宣传、咨询活动。长乐市人武部政委苏令举,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许多青年学子踊跃询问,参军热情高涨。市征兵办工作人员面对面与学生们互动交流,耐心解答征兵政策法规,讲述参军报国的重大意义、在部队锻炼的作用,以及退役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等具体优惠政策,极大地吸引了学生投身军营的兴趣。
“希望通过这个宣传、咨询活动,让大学生更加了解征兵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大学生携笔从戎,争做强军路上的追梦人。”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文化才有战斗力,高学历的青年加入国防队伍建设,能为钢铁长城注入强大力量。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征兵宣传、咨询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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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流程:
想要入伍的符合当年征兵基本条件的高校新生在8月5日前(男性:4月10日-8月5日;女性6月25-8月5日),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也可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网上登记后,男兵还要经过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6个环节。而女兵在网上报名后,需通过初审初检、体检考评、政治考核、预定新兵、批准入伍几个环节才可最终入伍。
有关政策待遇:
一、服义务兵役享受的有关待遇:
青年批准入伍后,其家属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地方政府每年发给优待金(长乐市每年约为2.05万元),退伍后发给一次性安置金(长乐市每年约为3.2万元);部队发给津贴费、退伍费等(两年合计约4万元)。
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校生、今年被高校录取的应届高中生实行学费补偿。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本专科生每人奖励最高1万元,研究生每人奖励最高1.2万元。
4、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记者 黄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