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1]2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吴航街道三峰社区、西滨社区、十洋社区、西关社区、胜德社区、东关社区、航兴社区、航华社区、景美社区、航城街道仁辉社区、营前街道海星社区、岐头社区、营前社区、漳港街道漳港社区、漳光社区、关湖边社区、湖南镇湖南社区、金峰镇金峰社区、胪峰社区等1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站运营补助资金,每月补助金额3500元,6-12月共399000元。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