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本怀诚意邀妻弟参加外甥婚礼,不料未被称贺道喜反挨骂引争执,殴斗中将妻弟打成轻伤。近日,长乐市检察院处理了一起给小舅子发喜帖时将对方打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最终考虑双方和解等因素作出不起诉处理。
福建长乐籍男子池某是林某的二姐夫,因平常林某拒不赡养其母(也即池某岳母),加之其他矛盾,双方关系不融洽。2016年7月18日,池某儿子结婚,在给其妻弟林某发喜帖时,因先前矛盾双方发生争吵,继而互殴。互殴中,池某将林某摔倒在地致其撞到地面砖块。经司法鉴定,林某肋骨骨折三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池某有自首,双方达成和解,由池某赔偿林某人民币5万元,并取得林某谅解。
面对这桩特殊案件,如果按程序起诉,会给本不融洽的郎舅关系雪上加霜。考虑到案件因家庭琐事纠纷引发,池某又有自首,双方亦互相表示当时行为不冷静,并对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谅解意愿真实性予以确认,检察机关遂依法对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记者 段玲 通讯员 方嘉礼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