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3月2日 长乐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决定对长乐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滨海新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通告明确,长乐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滨海新城规划区范围内严禁非法抢栽、抢种各种林果苗木等作物,严禁非法抢建建(构)筑物。
所有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已经非法抢栽、抢种的林果苗木等作物及非法抢建的建(构)筑物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长乐市国土、规划、水利、海渔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所有非法抢栽、抢种的各种林果苗木等作物及非法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记者 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