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今年1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到龄发放104854人,发放金额13827218.59元,基本实现全市覆盖。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福州市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为部分高龄人员发放过节费的办理意见)与《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为我市部分高龄人员发放过节费的请示》(榕财社[2016]80号)文件精神,我市执行并参照去年发放标准,为部分高龄人员发放人均300元的过节费。我市已于春节前将300元过节费发放到位,共发放70周岁以上40567人,发放金额1217.01万元。
又讯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的《长乐市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工作计划》,2014年1月长乐市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衔接过渡工作开展以来,已下发老农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花名册30822人次与《致老农保参保人的一封信》、委托书、申明书等资料至各村居进行信息比对与采集。截止2017年1月底,乡镇(街道)或个人上报退保与合并材料计21103份。已完成一次性注销退保并终止老农保关或选择转新农保合并的21103人,完成率为68.47%。
另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截止2017年1月,已有34村居纳入,已保障62449人,其中60周岁以上16260人,待遇发放263.7684万元,历年累计发放6971.133万元。
(吴航乡情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