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乐,我市决定开展为期7个月的“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5日)。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区征求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省环保厅和福州市环保局列出的长乐市环保问题清单和征求到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对,并组织人员立即开展初步排查,列出《长乐市环境突出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4月15日)。根据《长乐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开展整治,整改到位,逐个销号,确保整治效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省委、省政府和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文件,尚未制定配套实施意见或方案的,抓紧制订出台;对空气质量、断面水质达不到国家考核要求的,认真分析原因,果断采取措施;对重点治理任务和工程进度偏慢的,加快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时间: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验收,及时补缺补漏,确保达到整治要求。由效能部门牵头组成督察组,对《长乐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清单中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此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涵盖两方面:一要对炎山饮用水源地、陈塘港流域、“黑印染”、钢铁行业、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立即处置;二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