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长乐法院受理的涉金融借款案数量持续攀升,2015年至今共受理该类案件268件,标的额6.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6%及1057%。对此,长乐法院四项举措积极应对该类型纠纷激增问题。
一、成立金融(破产)审判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审判骨干组建金融(破产)案件专门合议庭,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共审结204件,审结率76.1%。
二、健全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经济纠纷衔接工作机制,成立福州首家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法官工作室,与长乐市企联加强诉调对接,调结金融借款案57件,标的额7339万元。
三、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顿活动,提供司法建议2条;向当地政府专题通报涉金融债务纠纷案较多企业状况,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风险防控,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金融安全。
四、参与涉金融企业破产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府院联动协调,参加协调福建鑫海冶金公司破产重整6次,提供法律意见7条,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座谈指导以及学习兄弟法院破产案件经验做法,推动企业破产重整有序开展。
(吴航乡情报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