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达2016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其中我市有3家企业获得该专项奖励共计167.3万元,它们分别是光隆精密工业(福州)有限公司、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鑫港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专门针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进行奖励,是我省配套一系列扶持政策之一。
今年来我市已有5家企业入围省首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培育对象有关政策的宣传辅导,推动入库企业培育发展成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和高新技术企业。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