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长乐市国税局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欠税税款及滞纳金计2577.11万元,这是该局成立以来通过银行扣缴的单户最大税款。
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因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缴企业所得税2584.51万元,经催报催缴、核定税款、责令限期缴纳等法定程序,该公司逾期仍未缴纳形成欠税。该局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从该公司的存款账户扣缴税款2459.05万元、滞纳金118.06万元,尚欠125.16万元税款继续追缴中。
该局黄建锋局长表示,国税部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抓招商、促发展”的专项行动,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对不依法纳税的企业,采取强力措施,维护税法尊严,以营造公正公平的纳税环境。
(通讯员郑凌峰 郑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