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市工商局发挥职能优势助力闽剧产业发展。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主动走访,通过座谈、实地考察、发放政策宣传材料等方式,并宣传市委、市政府扶持闽剧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各类民间剧团依法规范登记,共召开座谈会2次,访谈闽剧团34户次,发放宣传材料52份;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对闽剧团名称及注册登记所需材料规范进行指导,发放行政指导文书32份,接受群众咨询84人次。今年以来,该局共指导5家闽剧团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同比增长67%。据悉,长乐作为全省著名的“闽剧之乡”,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该市闽剧演出4100场次,观众18.45万人次,收入2460万元。
(记者 林爱鸿 通讯员 滕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