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8月,福建省长乐市反腐办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发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纠正“四风”;同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大力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摒弃比阔气、讲排场、互攀比等陈规陋习,俭办婚丧喜庆活动,抵制奢侈浪费。
自《暂行规定》出台以来,长乐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有关负责人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党风政风的持续转变也促进了社会风气的转变,不少群众将原本用于操办和发放的钱省下来,捐给当地慈善总会,帮扶困难群体,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