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讯 1月17日上午,福州市长乐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在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长乐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林盛当选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上,林盛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1月17日下午,福州市长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与委员任职的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林锋、张海榕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煜升、陈春、郑荣杰、林冬青等四人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常委会上,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锋、张海榕进行宪法宣誓。
人大常委会后,长乐区纪委、监察委随即组织召开了长乐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接受任命书及宣誓会议。会上,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林盛同志向四位监察委员会委员颁发任命书。会上,陈煜升、陈春、郑荣杰、林冬青进行宪法宣誓。
(通讯员 长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