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福建省长乐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闽纪[2015]14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认真按照14号文件要求,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件“零暂存”;坚持定期分析,规范统计信访数据,为领导及时掌握反腐倡廉动态服务;加强信访监督,认真审核信访监督结果并将其作为选拔、任用和考核干部的参考;将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三个不予受理范围以及信访举报路线图制作成牌匾对外公开;研究制定规范信访件办理工作规定,强化信访件的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