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琪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举借和安排使用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生态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长乐区2018年决算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长乐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和安排使用方案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议表决人事免职事项。
(记者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