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5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琪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少惠、陈国衍,副调研员李明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陈锦,区政府副区长陈航星、黄雨涛,区法院院长连强、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及部分福州市、长乐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防汛备汛暨河长制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管理、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精准脱贫、滨海新城大数据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职名单
(2018年5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德华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珠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继光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秋容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记者 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