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1月19日,区长蔡劲松主持召开区政府今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长乐漳港海蚌资源保护实施方案(修订稿)》审议稿,并原则通过。
蔡劲松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合理科学采蚌,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日常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渔业作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保护海蚌资源,促进漳港海蚌产业可持续发展。
记者从会议获悉,2017年9月,区海洋与渔业局对2002年《长乐漳港海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海蚌禁捕期规定时间由每年5月20日至7月20日改为每年4月20日至7月20日;依据2014年《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内容,调整处罚力度等。
(记者 陈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