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26日-27日上午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建议议题:
1、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情况(书面);
2、听取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体生态保护与“青山挂白”整治工作专题视察调研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11、审议、表决《长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草案)》;
12、审议、表决《长乐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规定(草案)》;
13、审议、表决《长乐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工作制度(草案)》;
14、专题询问“蓝箭行动”水环境专项整治情况。
长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