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日正式公布,一万多字的准则,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新形势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哪些事情是坚决要做的?哪些事情是决不允许的?以下6个数字,概括了《准则》中坚决要做和明令禁止的行为,只有搞清楚这些,党员干部才能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壹3个“坚决”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
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
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
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贰5个“不得”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
叁6个“决不能”
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肆7个“决不允许”
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伍11个“禁止”
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陆32个“不准”
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党员、干部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