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纪通[2016]5号
关于我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2013年9月18日,玉田国土资源所所长林汝荣(时任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科科长)违规到长乐沃尔玛超市购买10张每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局退休老干部,并要求超市工作人员虚列为购买办公耗材计10000元的票据在局财务中报销,市纪委给予林汝荣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有的违纪问题还穿上了“隐身衣”,企图逃避监督。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只会执纪越严、处理越重。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深挖细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贯彻落实《长乐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四风”新动向,发信号打招呼,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中共长乐市纪委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