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3月9日,我市纪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对打听案情、干预执纪审查情况实行报告制度的通知》(闽纪办〔2016〕16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既要严守执纪审查工作机密,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打听案情、请托、说情、打招呼或其他干预执纪审查行为,更要严守执纪审查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不打听、干预与自身工作无关的执纪审查工作情况。
会议决定,将闽纪办〔2016〕16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直单位纪检组,并要求及时组织纪检干部学习贯彻。
会议强调,要将涉及打听案情或干预执纪审查情况报告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纪律,对决定初查核实的问题线索,在“初核方案”报经领导审定后,若出现文件中规定的4种打听案情、干预执纪的情形,调查组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告;对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等行为,将按文件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及打听案情或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的党员干部,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类处置。
(通讯员 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