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10月29日,在国家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邱启文和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宁的带领下,国家环保部生态司会同省环保厅对我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技术评估。福州市领导吴贤德,我市领导王绍知、王松、张礼强、林建国、邓岚、陈增国、郑子记、王建刚、曾文雄等,以及国家环保部、省、福州市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28日至29日上午,评估组分为三组展开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民意调查。现场走访了镇街、农村、企业、景区等处,就城乡生态保护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循环经济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汇报会上听取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生态市专题片和创建国家生态市技术报告演示片。
“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国家环保生态市环保指标标准,原则同意通过技术评估,建议整改完善后,报环境保护部按程序考核验收。在考核过程中,我们感受到长乐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多年的创建努力成效明显,达到了滨海生态城市的要求,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反馈会上,技术评估组对我市生态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至此,标志着我市国家生态市创建进入最后验收阶段。
市委书记王绍知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评估组对我市生态创建工作的肯定。王绍知表示,要全力整改,以这次技术评估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相对短腿的方面,逐项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要持续创建,建设滨海生态城市是长乐人民的奋斗目标,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下一阶段,要持续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持续强化环境治理保护、持续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健全创建长效机制,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生态建设步伐。
评估意见指出:长乐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市方面做法和成效明显。健全的组织保障,各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调整了产业结构,长乐市近年来严把工业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发展新型产业,依托山海旅游资源,生态产业发展快速;统筹城乡发展,人居环境得到保障,在饮用水安全、垃圾处理厂、乡村公园以及闽江口湿地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深入宣传教育,多渠道引导宣传。开展生态主题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
评估组建议,长乐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构建绿色和谐的发展道路;深入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功能区建设;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记者 陈瑞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