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5月23日,受市委书记、市长王绍知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建国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经测算,市民政局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标准从42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从47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
会议还研究了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市政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度现代渔业专项补助经费、象鼻山矿点采矿公开挂牌交易、“生育关怀行动”经费及相关人事问题。
(记者 陈瑞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