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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八十八弯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1-20 15:09:02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脱盲,每周一早上必须步行两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外婆家乡上小学,不管刮风下雨,都得保证第一节课不迟到。肩上是沉甸甸的够吃一周的大米,还有不算重的军用帆布书包。年复一年,直到小学毕业。于是便有了许多故事。

   路

  印象中6岁放羊,7岁放牛,攀大山淌小溪是家常便饭。因此对后来在书上看到的“羊肠小道”、“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些话语特感亲切,以至于老师讲到这些语言时我便全身颤动起来,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由于从父亲真正培养我读书时起,我就基本告别了牧童时代,所以这里的故事也就从我12岁读小学二年级开始。

  我老家在环山,顾名思义,就是四面环山,家门前有一条溪,外婆家就在溪源头的山那一边。两家直线距离并不远,也就10公里许。虽说不远,可在第一次独行的我看来,那简直是永远走不完的天路,特别是想到要在7:30之前赶到学校。

  山不多,大山7重,小山无数;山不高,路所经过的最高点也才500米左右;路不弯,大大小小八十八弯;路不差,石块铺就,听说是几百年前的盐道,也是学子进京必经之路。风霜雪雨,路石又久经牛羊践踏早已无一完好,两块路石之间间隔距离不一,若想省时,可在石间跳跃,自创出一套骑马舞,特别是在下坡时。不过不管是走是跳在石上都需格外小心,否则一脚踏空,崴了脚不说,搞不好还得磕掉两颗门牙。雨水经年洗涤,石头路面倒也可以照照镜子,只是我从来没有照过。

  雨天的早上,天还未亮就得起程。背上一袋粮食,胸前书包里还得塞满泡菜咸鱼之类的东西,披上特制的雨衣,打把手电筒竟看不清脚下的路。于是父亲亲手扎了一双厚底的草鞋,说是防滑,不管深浅只管踩下去。草鞋走在石板路上丝毫不滑,可是泥泞的土路呢?那次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突然长高的感觉,因为鞋底的泥土永远甩不完。于是路边一个个积水处都成了我的洗脚盆。不知道现在是否还能找得到这些古迹,要能的话,我一定在旁边竖上一块牌子,上书“小柯洗脚处,注意保护!”

  走山路不成问题,从6岁到12岁,家乡的山上我不知踏出了多少条路,那些都是我的原创作品。若要背着十几斤重的东西走上两个多小时,就是大问题了,路长了,棉花也杀肩。记得当时我还多能一路小跑着上山,不知道是赶时间还是纯粹为了证明年轻无极限。记忆中上山容易得多,双脚似乎充满弹性,越压越起劲。上山减轻负担我有的是办法,记得最好用的是走“之”型路,只要人往前倾,左一脚右一脚晃一晃就上去了。这得益于我的观察,有一次我无意中注意到上山的路也是修成“之”字型的,路虽然变长了,坡却缓了,上坡的人单步跨出所用的力自然就少了。为这个发现,我确实高兴了好一阵子,那时并不知道做功原理。

  紧赶慢赶赶到路的最高处——狗退岭,路程才过一半,这是福清和长乐的交界处,歇歇,喘口大气。岭上并不宽广的地方往往聚集不少人,两个方向的赶路人都聚在这里小憩。男人们个个早甩了膀子,把上衣上的液体拧了一地,不知道是水还是汗,或者两者兼有。一边是福清话长乐话大会谈,交流畅通无阻。这里的很多人都会两种语言,那时我是彻底感受到了多学一门外语的好处,好在不久以后我也就学会了福清话长乐话同声翻译。我尚未站定,一个旁边放着一大挑地瓜的不知道是大姐还是该叫大姨的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怎么敢呢?不停了我的小心脏才怪。回首看看山下,竟看不到来路,当然,前途也是一片白茫茫。雨不知不觉停了,可雾却越来越大。好一片雾海!我们淹没在海里。

  下山还比上山难,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会不到的。上山时腿上肌肉一路紧绷,像我这般未及放松,便想猛虎下山一路狂奔绝对是异想雾开的。下山总觉腿不够长,左脚迈出,右脚自动跟上,左脚未踩实,右脚便带着几十斤肉,外加十几斤米往前冲。好在我眼疾脚快,右脚终于找到一块大一点的落脚石,却受到反作用力的冲击,那劲!还好我心脏结实。

  无心观赏雾海松林,更无心欣赏鸟语花香,成串的山楂我与你无缘,缀满枝头的野金橘别对我的冷漠笑红了脸。无意恋战,连滚带爬,终于到了最后一道坡,绕过一个水库就可以看到山下2公里外的学校了,胜利在望。我来了,老师!我马上到了,同学们!

  水库旁边的近90°黄土坡上掘出来的路我跟着父亲走过多次,虽然只有半米来宽,但每次我总能轻易地通过,有时还能小跑一阵,尽管父亲一再叮呤“慢些、靠内走”,但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时,那股激动劲,等不得。冲啊——

  “啊——”不知道我的凄厉的叫声我的亲爱的老师您是否听到了,因为除了用本能的惨叫告诉你我今天要迟到或不到的原因之外,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无意中我成了高山蹦极运动员,并差点获得50米跳水跳台冠军。熟悉的路塌方了,可我依旧往前冲!

  感谢那包大米舍身把我卡在半途中,没让我不经意成为跳水冠军!

  感谢过路大伯在大约十分钟后终于发现了我,并顺利把我钓上来!

  感谢亲爱的老师知道我丢了一周的伙食,又赏我一顿笋干炒肉丝!

 

  

  外婆养了一只狗,不知是哪的种,高大威猛,花色,虽是公的,我还是给起了个名——花花。

  花花通人性,能看我的脸色行事。说行事一点不假,要它给我叼个书包铅笔什么的不在话下。只是有一次要它给我叼本写字本,它却衔来了笔记本,第二次换成了作文本,气得我一巴掌盖过去,以后它就再也不敢犯错了。有时候它还到校门口接我放学,不知道它在校门口候了多久,难为了花花。不过它好像乐此不疲,非但不生气,每次等到我还都摇头摆尾示好。也好,就让它尽到做下属的责任吧,不过不久后我就把它当作朋友。

  有了这样一个朋友,一次,我决定带它做长途旅行,一起走过山路八十八弯,到我家度周末去。花花躲过了外婆的视线,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溜了出来,看它乐的。

  这花花,一溜烟跑没了,待我四下张望,只见它早跑到我视线即将消失的尽头,干嘛呢?停在那,一只脚翘得老高。撒尿!原来花花也害羞。

  我好不容易快赶上花花了,它又跑了。一路上它多数都跑在我的前头,总是在我的视线极限处驻足回眸,对我深情地凝望,却不等我赶上,否则骑着它走一阵。这到底是谁带谁走呢?我真怀疑花花是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看来我是不用怀疑花花的行走能力了,四条腿的确实比两条腿的能走,跑完这八十八弯它应该没有问题。

  事实证明花花的记忆力很强,就这事后来我问过外婆。外婆说,狗认路靠的是嗅觉,每走一段路它就撒泡尿,回来的时候一路嗅着就能找到原路。怪不得!原来它不知羞耻。外婆还说,你不要怀疑它的奔跑能力,几年前它就经常奔跑在这条山路上,承担着使者的角色,两家有什么大事小事要商量,只要写封信往它脖子上一绑,拍三下它的头,不管多晚,保准在一个小时内送到。花花喜欢在晚上出动,原因是为了避开沿途村庄路人的袭击,公狗的追杀,还有一群母狗的跟踪。夜深人静时,要听到门外沉闷的敲门声,并伴随着低沉的叫喊声,那准是花花驾到。看着主人的激动相,那个神情,比主人还要高兴百倍,似乎它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狗了。听完后,想着花花的超级能耐,我不禁笑出声来,哪一次将我的那包大米往它脖子一挂,再重重拍三下它的头,哈哈,我全解脱了!

  花花,我的花花呢?原来到了一个村庄路口,这是必经之路。我永远不会忘记,路口不远处一家门洞里蹲着一只凶猛无比的大黑狗,不叫,专搞偷袭路人的小动作,我就曾经和它激烈战斗过一次。那次在丝毫不知敌情的情况下,我哼着乡野小调跨过那个洞,前脚刚过,后脚未收,只听得“扑”的一声一条黑影窜出,接着是我的一个趔趄,书包掉了。大黑狗咬住了我的书包!想偷书,没门!我一转身,抓到宝贝书包的耳朵,可包身已经大半进了狗洞。一场前所未有的人狗拉锯战就这样展开了,这狗就是不放嘴!好在狗主人及时赶到,我的书包才得以脱险,可已经支离破碎。从此我多了一个心眼,每次经过那狗洞前必带一竹棍,人未到,棍先到,在它洞前敲几下以示警告,还确实收到点效果,从此人包基本无事。可那天偏忘了带打狗棍!

  外婆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花也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它每次都避免和黑狗产生正面冲突而绕后山另辟蹊径。可是花花今天好像打定要和我共赴战场,我好担心。花花咬着我的书包,我紧贴着花花,大气不敢出。马上到了!我加快脚步。花花突然停了下来,在那阴森森的洞前,它正对着里面,一阵狂吼!先是三短,再是三长,接着是两短两长,最后是一声长吼——真是惊天地,泣狗群。不知何时,花花的怒吼竟引来群狗围观,有大声狂吠一两声助阵的,有低声交流窃窃私语的,也有大气不出只管翘着尾巴竖了耳朵倾听的,只是狗们眼睛全瞪圆了往花花看。噫,今天难道大黑狗不在家?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吼也吼够了,花花带着我,大摇大摆地出了村。花花翘着尾巴,头也不回。哎呀,怎么我们后面跟了这么多狗?全都一声不吭的,可以组成一个狗部队了。从此,我经过那个村庄再也没有受到一点威胁。这就是花花的能耐,从此花花多了一个外号——司令。

  又一个烟雨朦胧的早晨,狗退岭下坡处,心急如焚的我心中只有脚下的路,正四步并两步急匆匆往前赶,突然,头顶上方有一股阴气袭来!猛一抬头,啊——大黑狗正在我头顶十米左右对我狗视眈眈,一声不吭,张开血盆大口,从尖利的门牙中间吐出血红的长舌头,隐约可见舌头下方淌着滴滴口水,蜷伏着尾巴,一副随时准备十米冲刺的样子。无意识的,我立马加快了脚步,心想,今天我可没惹你,报复我也不要这样子吧,一边加快了步伐。我走它也走,不偏不倚,正上方大约十米。对了,狗要追你,你千万别跑,那就停下。我停它也停,我有点生气了,盯住它看,仔细地看,不对啊,它可没大黑狗那么黑,而且两眼发绿光。天啦!我遇到传说中的狼了!清晨的狼——饿狼!一阵天旋地转,两眼发黑,双腿发软,我迈不开步。晕厥了大约3秒钟,我突然想起了司令,于是站直了身板,抖了抖身上的雨水,夸张地甩一甩额头上的冷汗,怒目圆睁,指着饿狼的鼻子吼道:“你给我听着,当我是懦夫是吗?我可是司令的主人,那个名扬周边10公里的司令的威风,你一定早有听说,今天你如果咬我一口,我就让司令吃你全家!再说你们几万年前是一家,还不快滚开!”这一招还真奏效,饿狼不跟了。可是,可是怎么又跟来了?!这回在后面十米。对了,不就是饿了吗?给你腊肉吃,我扔,我扔,我再扔。或许它是真的不太饿,或许它是给司令面子,最终是不见了踪影。可我这一周又只能干饭配白开水了。

  下次一定带上司令!

  (作者 柯多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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