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我区获得2018年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27万元。
其中,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4家企业获得新建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文武砂瑞祥农场获得短期叶类菜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青禾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家企业获得蔬菜基地冷藏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4万元,海力农畜综合开发公司获得生猪基地补助资金30万元,茉琪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获得蛋禽基地补助资金33万元、技改项目补助资金38万元,友清鹅业有限公司获得肉禽基地补助资金10万元。
近日,区财政局已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兑现给相关企业。
(记者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