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近日司法部决定,对500个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区司法局湖南司法所所长王秀强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据了解,近年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实践中涌现出了以王秀强所长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我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倍受鼓舞、倍感振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受到表扬的先进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继续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长乐、法治长乐建设作出新贡献。
(记者 陈飞飞 通讯员 高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