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自2017年5月1日起,市国税局试点接收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下放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退税审批权。该局加强宣传工作,竭尽所能地促进企业资金周转,打造优质高效的税收软环境,做到应退即退,让纳税人享受到“放”的获得感。
同时,市国税局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做好培训工作,开展网上申报、无纸化等新业务的学习,不仅提高审批速度、加速退税办理,还能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让高效的管理和服务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据统计,自5月份外贸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以来,共审核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1320.46万元。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 通讯员 陈孔杰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