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省农业厅要求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针对本市种子经营户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普遍情况,连日来,我市种子管理站采取一线工作法,由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提供服务,督促指导做好网上备案,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据了解,《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