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我市改革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乐提供了强大动力。近年来,我市以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简政放权工作有序推进
全市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238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10项。市行政服务中心对38个派驻单位,739项审批服务事项压缩了1903个工作日,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有111个审批服务事项可实现当场办结。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我市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为企业办事节约了时间、提供了便利;“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铺开,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建立权责清单制度
我市完成了市级权力清单、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直部门责任清单和乡镇(街道)政府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取消、清理、暂停了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权责清单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去年底,已有24个市直部门按要求建立了“两单两库一细则”并开展了年度抽查工作,抽查事项共193项。通过创新信用信息公开方式,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了相关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
改进优化政府服务
针对市、镇、村三级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其他证明”等兜底性条款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了173项审批服务事项中的262条兜底性条款,确保审批系统、对外网站、查询机、办事指南、评价器等对外公开材料和电子信息中不再出现兜底性条款。
在开展“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中,按照“三集中,两到位”要求督促和规范相关行政审批活动,顺利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并采取一口受理、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等模式,大力压缩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特别是建设项目从选址至施工的审批时限从原先的工作日变更为日历日,并压缩至原先时限的50%以内。同时,顺利通过标准化验收组和省标院的专家验收,健全了全市、乡镇(街道)上下联动标准化职能管理部门,实现了中心人、财、物等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各类行政权利在监督下实现阳光透明运行,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