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春雷3号”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执法行动的“四个重点”的监管要求,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4月12日,长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兵分两路,沿辖区主要路段巡查。一中队在203省道长安公园附近路段检查中发现一辆苏J105**宇通大型客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二中队沿营前、鹤上路段巡查,查处一辆车牌号为闽AZ99**大客车涉嫌未持有包车合同从事包车客运行为。
据统计,从4月1日起截止到4月13日,长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出租车46辆次,客运车辆11辆次,货车2辆次,查处违法违规出租车2辆次,客运车辆3辆次,货车2辆次。长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做好路面执法监管工作,为辖区人民的平安出行和辖区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
(记者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