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一是“一个平台”实现案件资源共享。侦监部门通过办案系统共享逮捕案件意见书至公诉部门以供参考,今年以来,通过办案系统共享审查逮捕意见书460份。二是“一项制度”落实疑难案件共同商讨。出台《关于加强侦监、公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暂行规定》,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邀请公诉部门参与案件讨论,听取关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意见,做到“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今年以来,公诉部门共参与侦监案件商讨13次。三是“双重把关”监督捕后跟踪取证。针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同时移送给公诉与案管部门,通过案管收案与公诉审查起诉双重把关,确保证据补充到位。
今年以来,侦监部门共向公诉和案管移送《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67份。
(通讯员 吴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