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12月28日上午,长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长乐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长乐市检察院诉称,其在履职中发现,长乐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下称农机站)在2010年审核福州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国家农机补贴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该公司假借蒋某等50名农户的名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认可,造成国家专项补贴资金333.32万元被套取。2016年4月,农机站在收到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核实并及时收回被套取的专项补贴资金的检察建议书后,未依法履职,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责令农机站履行撤销其作出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收回被套取的农机补贴款,并撤销相对人今后享受农机补贴资格的法定职责。
被告农机站和第三人长乐市财政局分别委托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三级检察院相关科室干部,长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乐相关市直机关干部旁听了庭审。
(通讯员 孙国富 董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