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福建长乐市采取“一社一策”的方法,在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上下功夫,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党建活力。
该市要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针对部分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党员少、兼职人员党员多、组织关系转接难的问题,将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纳入建立“兼合式”党组织,通过推动党员转入组织关系、培养新党员等方式,发挥党支部的孵化器作用,在条件成熟后及时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但行业特征明显、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依托行业主管(指导)部门建立行业联合党支部。对党员人数少、地域分散的社会组织,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新建13家区域性联合党支部。同时,该市加大党建指导员选派力度,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办法从行业主管(指导)单位、乡镇(街道)选派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的86名党员干部到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187个社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作者: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