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市检察院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涉罪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一是抓不公开审查传导新理念。召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罪错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行现场听证,听取意见,灌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理念,举办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查会2场。二
是抓集中宣布融入教育感化。检察长亲自参与罪错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现场宣布活动,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及学校领导到场,现场引入司法社工、心理辅导师参与教育、帮扶、预防工作,制定一对一帮教计划,定期回访,记录阶段思想动态。
三是抓考察期间分类别多元化帮教。考察期内根据罪错未成年人意愿,采取职业技能培训、留校续学等方式实施帮教,并对涉案家庭引入心理干预,齐心协力实现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到再塑家园的无缝对接。
(通讯员 方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