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为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要求,加强零星、分散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效,市国税局积极与市地税局开展委托代征工作的合作。截至11月24日,国税累计代征21.15万元地方税费,地税代国税累计征收1047.20万元增值税,充分发挥了部门资源优势,节约了征税成本,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一是密切沟通达成合作共识。市国地税深入研究委托代征税款合作事项并达成合作共识,联合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指导双方基层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委托代征工作。
二是开展互相委托代征税款合作。在目前市地税局委托市国税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代征个人所得税税费的研究,将补充完善税款代征,防止税源流失。
三是开展涉及“营改增”委托代征工作研究。结合“营改增”工作计划,开展国税委托地税代征二手房产交易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进一步研究及探索。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 通讯员 陈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