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陈婷婷 许斯影)4日上午,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鼓楼大队向网龙科技、畅读信息科技、掌中云科技等10家企业颁发“著作权协同保护企业”牌匾。这是我市首批著作权协同保护企业。
本月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集中统一办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单位,鼓楼区检察院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鼓楼大队会签《关于加强著作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双方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提高著作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共同营造著作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首批10家企业是目前我市文化出版、软件应用等著作权领域较为典型的企业。通过著作权协同保护机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将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进行风险预警、协调维权咨询、指导合规审查等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规范开发、利用和保护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