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4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二稿)》意见。提交意见时间截至5月28日。
据了解,我市1992年至2006年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的是禁放政策。自2007年起,经多方论证和向公众征集意见,将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放”改为“限放”,并延续至今。
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一直以来都是民生热点,相关法规草案自2017年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起就备受关注。初审主要聚焦禁放区域与限放区域,委员们对燃放时间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去年8月底,该法规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相比初审稿,二审稿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种类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而这3项内容也成为审议中代表们讨论的热点,其中燃放时间更是热点中的热点。
“哪里可以燃放,什么时段可以燃放,在法规提交三审之前,我们想多听听公众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